我们经常听到财务专家说人人都要做到先分配后花配的习惯。其中以60%共家庭开销,10%共做保障,10%共孩子教育基金,后20%作为累计投资资本。
这道理大部份人都懂,但是乎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相对来说还是少数。到底哪里出了问题?
根据《第十大马计划》的内容提到大马人月均收入不达RM3000.00,而在国家经济转型计划的目标是提高大马人均月收入达RM3250.00。
试想想,就算大马人月均收入达RM3250.00,要执行先分配后花配的概念,实属苦难。
打个比方,1个家庭夫妻俩都有收入,月均收入为RM3250.00 x 2人= 6500.00。
2人总收入 RM6500.00
-)车贷 RM 800.00
-)房贷 RM1500.00
-)保险5人 RM1000.00 (夫妻加孩子3ren)
-)2人月开销 RM 600.00
-)家庭日用品 RM 600.00
-)车油 RM 500.00
-)3个孩子教育费 RM1200.00
-)3个孩子的零用 Rm 3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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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存剩余 RM 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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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看来,一般家庭的开销就以经入不敷出了,更别提先分配再花费。
那要如何才能达至先分配呢?请看下回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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