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分配后花配,为何做不到?

我们经常听到财务专家说人人都要做到先分配后花配的习惯。其中以60%共家庭开销,10%共做保障,10%共孩子教育基金,后20%作为累计投资资本。

这道理大部份人都懂,但是乎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相对来说还是少数。到底哪里出了问题?

根据《第十大马计划》的内容提到大马人月均收入不达RM3000.00,而在国家经济转型计划的目标是提高大马人均月收入达RM3250.00。

试想想,就算大马人月均收入达RM3250.00,要执行先分配后花配的概念,实属苦难。

打个比方,1个家庭夫妻俩都有收入,月均收入为RM3250.00 x 2人= 6500.00。

2人总收入 RM6500.00
-)车贷 RM 800.00
-)房贷 RM1500.00
-)保险5人 RM1000.00 (夫妻加孩子3ren)
-)2人月开销 RM 600.00
-)家庭日用品 RM 600.00
-)车油 RM 500.00
-)3个孩子教育费 RM1200.00
-)3个孩子的零用 Rm 300.00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结存剩余 RM 0.00
==========

以上看来,一般家庭的开销就以经入不敷出了,更别提先分配再花费。

那要如何才能达至先分配呢?请看下回分解。

没有评论:

"知道"往往是做不到的原因。

我常问孩子: "老师上课教的都会吗? " 他们可以不经思索的都回应: "会。" 但每每考试成绩就是差强人意。 其实, 我和孩子一样, 都抱持同样的学习态度, 既 "读了几本书, 听了次演讲,上了几堂课, 就以为自对某些课题很了...